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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主可控生态建设面临的最新外部形势及相关思考

日期:2020-10-27        来源:《科技中国》2020年第十期pp.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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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曲双石 肖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

  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更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突破国际围堵、掌握发展主动权的胜负手。长期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代表的关键核心技术产业的自主可控。然而,随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断加码对我国关键核心技术产业的层层围堵,我国自主可控生态建设面临的外部环境急剧变化,国际技术链、人才链、供应链、资金链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此情况下,我门应充分认识当今我国自主可控生态建设进程面临的主要外部风险,全面分析新形势下自主可控各类可行路径,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我国自主可控生态建设。

  一、我国自主可控生态建设面临的最新外部形势及关键挑战

  自美国将我国定义为“战略竞争对手”以来,美国对我国战略性新兴技术产业的打击层层加码,力图从供应链、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伦理隐私等诸多方面发力限制我国高新技术发展,并力图切断我国自主可控生态建设所需的国际合作环境、技术交流环境、国际贸易环境等。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美国更是借题发挥,鼓动构建以“对华孤立”为典型特征的“科技铁幕”。众所周知,自主可控绝对不等于关起门来搞创新,全面自供、自我封闭的发展方式对于当今新兴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律来说不仅没有竞争力,更没有生命力,因此我国自主可控生态的建设进程与外部环境息息相关。总体来看,我国当前面临的最新外部形势及风险挑战突出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美国对华政策和对华科技战略发生了清晰转向。2020年5月,美国发布《美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战略方针》提出“以竞争迫使中国合作,达到美国的要求”的对华竞争方针。此后美国国务卿蓬佩奥于7月宣布放弃“接触政策”启用“不信任并核查”政策,于8月针对信息技术企业启动“清洁网络”行动,充分说明美国对我国科技领域脱钩、封锁、孤立政策已不是“一时风潮”,而必将是长期、不遗余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在全球的经贸、科技产业参与机会将大幅缩减,在全球科技发展和科技治理中的话语权、影响力就会越来越弱,反过来会对我国自主可控生态体系建设造成严重制约。

  二是在全球范围内鼓吹“中国责任论”“中国赔偿论”,意图将中国贬至道义困境。美国是发动该轮歧视浪潮的始作俑者,先是唆使内华达州、德克萨斯州等州级法院对中国政府及相关科研单位、个人发起“起诉”,率先挑起无理事端;再向世界释放“美国国会正修订相关法案确保对华追责得以实施”的恶劣信号,鼓动全球国家对华发起诉讼;甚至美国国务卿、美国总统直接出面明确提起对中国的巨额索赔,谋划当代“庚子赔款”,意图将中国贬至道义困境。在美国的唆使和怂恿下,截至2020年5月,已有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新西兰、印度、巴西、瑞典、丹麦、尼日利亚等10余个国家跟进提起“索赔”诉讼或成立对华“索赔”组织,索赔金额巨大。其中,七国集团(G7)“索赔”6.5万亿美元、印度“索赔”20万亿美元、英国“索赔”3万亿美元、德国“索赔”1.6万亿美元等,全球“索赔”金额已超过100万亿美元,且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三是鼓动多国提高外资投资门槛或加强出口管制。美国在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期间屡屡借题发挥,多次散布“中国将借疫情收购别国战略性资产”的“中国资本威胁论”,鼓动盟国警惕并遏制中国海外投资,引发多国纷纷强化中资投资审查,为我国新兴技术产业自主可控和开放合作带来了严峻挑战。出口管制一直是美国打压别国科技发展的惯用工具,在2020年4月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更新中,明确提到其修订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中国“以民用供应链为借口获取美国半导体生产设备和其他先进技术”,阻止中国企业从美国购买材料加工、电子、电信、信息安全、传感器和激光器以及推进装置。在美国的怂恿和恐吓下,目前加拿大、欧盟、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意大利、澳大利亚、印度、日本都纷纷出台了新的外资投资管制条例,而人工智能、半导体、核、太空科技、生物医药等产业方向都是其关注重点。

  四是美国积极呼吁供应链从中国转移,推动产业链“去中国化”。推动产业链去中国化是打击中国新兴技术产业最有效的手段。在这次疫情期间,美国在全球散布中国产业链威胁论,并且号召多国共同推进这个去中国化的进程。2020年4月6日,美国国会研究服务部(CRS)发布《新冠肺炎:中国医疗供应链和更广泛的贸易问题》报告,指责中国医疗物资及汽车等产业的供应链“霸权”致使美、日、韩及欧洲多国面临瓶颈,提议国会采取措施摆脱中国依赖。4月9日,美国白宫经济顾问拉里·库德洛呼吁所有美国企业撤出中国、回流美国,并表示美国政府将考虑为企业的回流成本“埋单”。5月4日,美国被曝正在打造名为“经济繁荣网络”的“可信赖伙伴”联盟,将联合澳大利亚、印度、日本、新西兰、韩国和越南等多个国家,共同研究如何在数字业务、能源、基础设施等几乎所有领域的关键环节重组供应链,全面摆脱对中国的依赖。受美国鼓动,日本在其108万亿日元(约合990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方案中,专门拨付23亿美元用于资助企业将生产线从中国转回日本或向其他多国转移。

  五是美国积极组建打压我国新兴技术产业的“攻守同盟”。2020年5月30日,美国宣布将加入七国集团(G7)“人工智能全球合作伙伴组织”(GPAI)。美国白宫首席技术官迈克尔·科雷特西奥斯在加入GPAI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美国加入GPAI的目的是“推动建立一套共同的民主原则,来对抗中国利用‘扭曲的技术’威胁公民自由的行为”,并发布了“中国在疫情期间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建立健康码,跟踪公民并打压批评言论”“让中国的人工智能发展规则得到全球适用,就像20年前让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一样是个严重的错误”等一系列歧视性、污名化言论。因此美国加入GPAI的真正目的是试图以GPAI组织为抓手,凭借其政治霸权制定不利于中国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规则,迫使中国改变发展路径。值得警惕的是,自特朗普上台以来,美国政府一边“退大群”,一边“建小群”,对中国战略性技术领域的发展推行以污名化进行责任强加、以高关税进行成本强加,以新规则进行排除孤立的战略举措。其已与世界多个主要经济体达成的《布拉格提案》、“日美欧数据贸易圈”,以及正在推动的“经济繁荣网络联盟”“D10民主竞争搭档俱乐部”等,都使我国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领域发展的外部环境面临严峻挑战。可以预见,随着中美科技博弈逐步白热化,美国将进一步发力构筑对华孤立、围堵、压制的“攻守同盟”。

  二、“自主可控”概念辨析及路径选择

  “自主”,就是要解决知识产权问题,根本目的是避免自己受制于人。“可控”,就是要解决安全问题。光有自主还不能确保安全,例如我们通过使用开源的、没有版权限制的技术获取了自主的技术和产品,但是对于其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风险并没有办法充分预知、排查和修复,这就产生了自主却不可控的情况,仍然存在巨大的风险。因此在拥有自主技术、自主装备的前提下,还要积极建设自主系统,培育起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内闭性和技术壁垒的自主生态,保障其可控运行。

  在自主可控生态建设的过程中,有两条路径受到广泛关注与讨论,即基于“举国体制”的完全自主研发,与引进消化再吸收。

  对于完全自主研发的路径,这条路径显然符合“自主可控”要求,但我们必须要考虑成本问题。例如,芯片、操作系统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其规模庞大、技术复杂,如果没有巨额的资金支持和市场检验,很难达到可用、好用的效果,要保证技术产品的持续演进发展,最终还是要回归市场支持。要有市场支持,就必须要有庞大的生态体系来支撑。而这个生态体系,从最上游的半导体材料,到核心芯片、元器件、基础软件,再到整机、应用软件,最后到系统集成和最终客户,仅仅依靠中国自身“举国体制”的力量恐怕是很难完全搭建起来的。举国体制当然可以用来推动科技进步,但一般只适合单点突破,很难形成产业基础,对于当前需要整个产业生态来不断修正、反哺的新兴技术产业来说,是不具备可持续发展性的。

  对于引进消化再吸收的路径,国内实践证明,通过引进技术可以达到快速应用,在应用过程中不断检验技术产品的能力并再进行改进、再创造,这种方式是有强大生命力的。虽然在实践中,有的企业由于生存压力或急功近利,为了赚快钱,着眼于短期利益,对引进的技术理解不深,消化不良,没有实现真正的“自主可控”。但从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中美科技“脱钩”的大趋势来看,目前最现实的路径选择无疑是“两条腿走路”:一条腿是自主研发,一条腿是引进消化再吸收,以自主研发为主。

  三、自主可控生态建设应注意的关键问题

  一是自主可控要避免全覆盖。自主可控是一种底线思维,核心是守住经济运转、基本民生、国家安全的底线,要解决的是“有没有”的问题,不是“精不精”的问题。所以,自主可控没必要求全,而是应目标明确、突出重点。例如,应用于党政军部门以及涉密部门的电子信息产品,就应当做到完全的自主可控,把安全摆在首位,而不应盲目追求高端。但如果自主可控的概念无限泛化,不加甄别地搞全面自主可控,不仅与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律背道而驰,还会导致资源的极大浪费和重点领域的无法聚焦。

  二是要发展系统性技术。我们可能在某些技术环节落后,某些零部件不够尖端,但是可以通过提高综合性能来保持与尖端产品的能力同步。在任何一个系统中,对总体性能的要求都是有范围的。只要在这个范围中能够找到对应的解决方案,就不一定非要在单点技术上追求极致。

  三是要避免“撒芝麻盐”式的支持。自主可控的市场规模、资金规模都是相对固定的,如果支持范围过大,不仅企业获得的支持只是杯水车薪,市场也很难适应对多种技术产品的不断试错。因此根据自主可控要求的实际需要,建立企业能力的甄别、筛选体系,建立从研发、推广、应用分阶段的支持体系,让真正有能力、有毅力的企业在不断的市场检验和政策支持下持续发展,不断积累势能,才能够在关键时刻爆发出实力。

  四是要加强工具软件技术的发展。除了芯片等当前最迫切需要加强自主可控的领域,我们还要高度关注辅助设计、辅助制造、仿真这些工具软件的自主发展。工具软件基本都会涉及理论层面的技术,针对基础技术和工程技术理论研究的机构和工具软件开发机构之间要紧密合作,建立技术共享机制。

  四、对策建议

  第一,明确认识,高度警醒,做好长期应对外部环境严峻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在若干影响我科技发展的重大风险中,危及我国科技兴废的“命门”就在于自主可控。因此面对波诡云谲的国际环境,为全力保障我国自主可控生态建设的进程,我国应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警醒,围绕自主可控为中心强化一系列工作安排。尤其是充分发挥好新兴举国体制优势,进一步聚焦对集成电路、操作系统、高性能材料等核心关键领域的集中攻关,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组建国家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科研经费投入,进一步优化科研创新转化链条,全面激发基础研究热情和社会创新热情,牢牢守住科技发展自主权、主动权。

  第二,拧紧产业安全阀、备好政策工具箱,全力保障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可控发展利益,增强海外风险抵御能力。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决定中国未来的胜负手,更是美西方国家在疫情后对我国施以更猛烈打压遏制的核心领域。经过中美在该领域一段时间的“博弈”,美方最具杀伤性的打压手段已经充分显现,包括:专利封锁、人员制裁、经贸孤立、核心零部件/原材料断供、国际资金(美元)断流、恶意诉讼、天价赔偿等,我国宜针对美方制裁手段下我国暴露出的弱点和风险点进行战略部署。一是在国内层面实施更加积极的财税政策和配套产业政策,继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环境,继续加强鼓励创新的制度保障,攻克“卡脖子”技术和“卡脑子”问题,加强产业自主可控。二是将供应链安全上升至国家安全高度,建立面向国防军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产业链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防止产业链发生大规模外移。同时,依托“一带一路”等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同有关国家共同推进供应链安全互认等机制建立,构建“供应链共同体”,保障自主可控进程不受重大冲击。三是以国际视野仔细谋划针对外部打压手段的政策工具,尤其是涉及国际经贸争端中的法律问题,要针对性推出既符合国际规则、又符合我国利益的法律条款,为我国企业及相关单位进行阻断、抗辩、反诉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拧紧战略性新兴产业安全阀,提高海外风险抵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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