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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执法合作:实现共赢的新机遇

日期:2011-05-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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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10日,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在华盛顿落下帷幕。双方公布的战略对话成果清单中提到,中美在对话框架下举行了执法合作对口磋商。这是中美首次在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就执法合作举行磋商。那么,这次磋商都谈了些什么?双方都在哪些方面开展执法合作?通过这些合作,又能给两国和两国民众带来什么好处?带着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独家专访了这次磋商的中方主持人之一、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黄惠康。

  记者:中美近日首次在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举行了执法合作对口磋商。您能否介绍一下此次磋商的有关情况?双方都谈了些什么?

  黄惠康:首先,感谢贵报关注中美战略和经济对话及执法合作磋商。的确,这次是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首次举行执法合作对口磋商。磋商于5月9日在华盛顿举行。由我本人、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薛东征、美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布朗菲尔德和司法部助理部长帮办安德烈斯共同主持。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监察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美方国务院、司法部、国土安全部的主管官员参加。

  这次磋商是在胡锦涛主席今年1月成功访美、两国决定建设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中美执法合作需求不断增加、合作关系日趋密切的背景下举行的,充分体现了两国对执法合作的重视和就此加强战略层面协调的意愿。磋商是友好、坦诚和务实的,双方着重就中美执法合作的现状、未来发展等全局性问题以及在反腐败、禁毒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形成了不少重要共识。

  美中开展合作就会共赢,否则不法分子就会“独赢”

  记者:这次磋商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果?

  黄惠康:这次磋商取得了不少重要成果。我觉得可以归纳为“务虚”和“务实”的成果两个方面。就“务虚”的成果来讲,双方进一步凝聚了加强执法合作的共识,明确了合作的发展方向。正如美方助理国务卿布朗菲尔德指出的:在执法方面,美中开展合作就会共赢,否则不法分子就会“独赢”。双方同意,要在2011年中美联合声明精神和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有关共识指导下,相互尊重,继续推进务实合作,建立与两国合作伙伴关系相适应,并且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执法合作关系,造福于两国和两国人民。

  “务实”的成果体现在战略对话的成果清单中。主要有三个方面:1.决定进一步深化在JLG、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框架下打击腐败,包括贿赂公共部门官员方面的合作。中方支持美国作为2011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东道国承办的反腐败行动计划会议。2.欢迎JLG在加强执法合作方面取得的进展,努力加快处理在惩治罪犯、追赃、打击非法移民、毒品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领域的未决案件。3.决定加强JLG机制,增加双方在该机制下的执法合作,宣布机制秘书处正式开始运作,同意召开JLG第九次会议和有关工作组会议。

  另外,双方都认为在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举行执法合作对口磋商有益于进一步提升和巩固中美执法合作关系,期待着在下一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继续就执法合作交换意见。

  中美执法合作目前是“渐入佳境”,将来还大有可为

  记者:中美执法合作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开展的情况如何?

  黄惠康:概括地讲,中美执法合作的目标就是调查和惩治各种形式的跨国犯罪,保障双方正常的经贸和人员往来,服务两国的安全和发展利益。合作涵盖对犯罪的调查、起诉和惩罚阶段,形式包括分享执法信息、开展联合调查、刑事司法协助、遣返嫌犯、查找、没收和返还犯罪资产等。

  中美开展全面的执法合作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起步虽晚,但发展很快,势头良好,成绩令人鼓舞。我认为,双方的合作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机制有力。为推进执法合作,中美两国于1998年成立了JLG。这是我们首次与外国建立正式的执法合作协调机制。12年来,JLG已发展成为中美执法合作的重要平台和协调机制。双方在JLG下的合作领域逐渐扩展、参与部门迅速增加,JLG的机制也不断完善。参与JLG工作的有我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和监察部等8个部门,美方国务院、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等5个部门。针对双方在特定领域的合作,JLG陆续下设了“刑事司法协助”、“反腐败”、“网络犯罪”和“追逃”等专门工作组。JLG每年轮流在两国举行全会和各工作组会议,讨论合作中的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我在前面已经提到,中美已宣布JLG秘书处开始运作,这是双方加强JLG机制的又一重要举措。

  二是成果丰硕。在JLG主导下,中美在各领域执法合作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顺应了两国的执法需求,为正常的中美经贸和人员往来提供了有力保障,真正体现了执法合作互利共赢的特点。如两国签订了《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我在华抓捕美通缉的十大要犯之一弗里曼并遣返美方。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中,双方根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相互提供司法协助。美方向中方移交了该案主犯之一余振东并返还部分赃款。在中方的协助和支持下,美方抓捕在美潜逃的该案另外两名主犯许超凡、许国俊。经双方十多次合作进行视像作证、跨国取证,美国法院对二人定罪判刑,目前二人在美服刑。

  三是前景广阔。中美经贸关系密切,人员往来频繁。2010年,中美双边贸易额超过3800亿美元,人员往来超过300万人次。相伴而生的跨国犯罪不断给两国提出执法挑战。开展执法合作符合两国及两国民众的利益和需要。正因为如此,2009年中美联合声明和中美第二次战略与经济对话决定加强执法合作。胡锦涛主席今年1月份访美期间发表的中美联合声明欢迎JLG取得的成绩,确定了执法合作重要领域的行动方向。这充分体现了两国领导人和两国政府对执法合作的重视,也对今后的合作提出了更高期待。我认为,中美执法合作目前是“渐入佳境”,将来还大有可为、空间广阔。

  只要应对得当,双方合作中的新挑战也会成为新机遇

  记者:中美执法合作的成果的确令人鼓舞。但另一方面,两国合作是不是还存在一些障碍或者问题?中国法律界很关心的是,中美何时能签署引渡条约?

  黄惠康:坦率地讲,与双方的期望相比,中美执法合作中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在某些方面还有进一步加强或改进的空间。我认为这种情况很自然。要知道,中美执法合作是在两个社会制度、发展阶段和司法体系都差异明显的国家间开展的。双方就同一问题产生不同看法、在执法合作中有不同的利益取向和关注重点是很自然的,关键是如何正确看待和妥善处理。在这次执法合作磋商中,我们提出双方要始终坚持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原则,理解和照顾彼此关切,客观看待并妥善处理差异和分歧,找到符合双方利益的解决办法,不要使之成为合作的障碍。美方一位同事也表示,只要应对得当,双方合作中的新挑战也会成为实现共赢的新机遇。可见,中美双方在这方面的认识是比较一致的。

  中美缔结引渡条约目前没有时间表。长远而言,这是大势所趋。当前,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双方都重视通过遣返等替代措施开展追逃合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就是这种合作的成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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